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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科研成果喜获“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11-12-14[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和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300项成果获奖。其中19项成果获一等奖、90项成果获二等奖、180项成果获三等奖。

我院教师周湘林申报的“从政府问责到社会问责:中国高校问责制的内涵、类型与变革”获得论文类三等奖。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五年评选一次。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旨在检阅2004年至2010年以来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