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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报名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

 

为推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PA研究生案例教学工作,引导MPA学生关注我国公共管理热点问题,培养具备良好理论素养和分析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加强公共管理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拟在全国MPA培养院校中举办首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2017)。本项赛事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作为“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

 

一、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策两个阶段。

1、初赛阶段

参赛选手以团队为单位,在选题范围内,自主确定案例。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案例撰写和分析,形成完整的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参赛队伍须针对案例情境,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

2、决赛阶段

通过初赛阶段进入大赛现场决赛阶段的队伍,将展示其在初赛阶段中撰写的案例及分析报告。进入前四名的队伍,将围绕组委会提供的同一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

 

二、选题范围

在初赛阶段,参赛队伍应紧密围绕我国当前公共管理、公共政策领域面临的重大或热点问题。决赛阶段第一轮,由各参赛队伍现场报告本团队撰写的案例;决赛阶段第二轮,由组委会提供同一案例,来源于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

有关比赛方式、选题范围、案例正文和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具体要求详见预通知附件。

 

三、大赛流程

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6121日到1216日。

2)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正式通知为准。

3)参赛队伍要求

每所学校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支队伍3-5人,以MPA在读研究生为主。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和MPA专业毕业生也可参与组队,但每队最多不能超过1名。在决赛阶段的现场对决中,每队仅可派3人参与对决。

 

2.比赛流程

时间

事项

2016121-1216

报名

2017220-228

提交题目、摘要

2017320-410

提交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

2017414-424

专家匿名评审,公布入围案例名单

2017429-430

决赛阶段现场对决,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立一等奖4个(分名次),奖金5000元;二等奖12个(不分名次),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6个(不分名次),奖金各1000元。

大赛将设立最佳案例、最有价值队员等单项奖。

其中,一、二等奖及最佳案例获奖团队的实地调研案例,参照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学案例入库案例的标准进行修改并规范化处理后,可收录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供全国MPA相关教师查看使用。案例作者可根据相关办法获得案例入库稿酬并获得案例入库证书。

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将纳入MPA评估和认证指标体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

电话:010-62519150

邮箱:mpa@mpa.org.cn

六、“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介绍

  为主动服务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了“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以下简称“创新系列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研究生培养单位、企业、行业和政府的密切合作,打造一个激励研究生创新实践、积极促进研究生教育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平台,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和研究生教育服务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多方共赢的有效途径。  

创新系列活动主要面向在校研究生,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契机,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与服务支撑能力的全面提升。该活动采用系列主题赛事的方式,根据学科、专业或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设置主题赛事或举办相关活动。  

 

七、案例库介绍

为适应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在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支持下,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以下简称“案例中心”)建设工作于20135月正式启动。 案例中心建设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指导,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各相关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共同参与。案例中心的建设旨在提高我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质量,满足我国专业学位案例教学需求,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