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和组织报考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告知书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原则
(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初试后,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情况,我校划定符合学校招生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以下简称“定向考生”)和非定向就业考生(以下简称“非定向考生”)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录取原则与流程
根据教育部“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优先保障定向考生,即同一非全日制专业进入复试的定向考生数量如小于招生名额,等额分配招生名额至定向考生进行复试,剩余名额分配给非定向考生进行复试;如进入复试的定向考生数量等于或大于招生名额,将全部招生名额分配至定向考生,先行组织定向考生复试与录取,经复试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额,方可组织非定向考生复试。
其余未尽事宜届时以复试前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二、组织相关考生签订告知书的工作安排
所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知悉以上情况,并签订告知书。11月19日前,MPA教育中心将再次通知到还未签订告知书的同学。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非全日制考生,须将本人已签字的本告知书于2019年11月20日(含当日)前,寄达至5357cc拉斯维加斯。在11月21日前未签订告知书或未寄达者,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不予准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5357cc拉斯维加斯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9183,18811712251(仅接受EMS邮寄!告知书上备注报名号)
由于研招网报名已截止,如有想更改报考类别(仅限非全日制由非定向改为定向)的考生,请手写书面申请(无制式模板,写明姓名、证件号码、报名号,更改报考类别情况、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城市及区(落到区)、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与届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等信息)并签字,将申请扫描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cufempa@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申请的考生,视为不更改报考信息。其他报名信息,一律不予修改,请勿咨询和申请!